根据《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9〕24号)相关规定及《浦口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通知》要求,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了资格复审,其中2名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1名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现递补相应岗位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并予以公示:
一、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对象
递补资格复审考生详见《浦口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详见《浦口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安排表》(附件2)。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根据《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岗位信息表》中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考生要认真对照招聘公告中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按照本通知要求,将各类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备齐全。
2、凡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相符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岗位要求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或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并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须按通知指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并主动与复审单位联系,确定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面试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并在告知的时限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5、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复审。
6、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复审监督电话
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5888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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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浦口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
2019年上半年浦口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安排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
原标题:浦口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递补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pukou.gov.cn/pkqrmzf/201907/t20190718_1599844.html